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铜川市吉庆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库房布点规划的复函
(陕安监管函[2007]236号)
铜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铜川市吉庆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库房选址的申请报告》已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铜川市吉庆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烟花爆竹仓库布点规划。请你们按照《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七号)和《陕西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陕安监管发[2006]124号)规定,认真组织落实。
二、在设计中请妥善解决好库区与6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及消防用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