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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督查情况通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督查情况通报
(萍府办字〔200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委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全国、全省、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萍府办字〔2006〕127号),召开了教育、公安、卫生、建设、文化、质量监督等12 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督查行动联席会议,对专项整治督查行动作了专门安排,并抽调人员集中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12月11日至19日,市政府抽调教育、公安、卫生、建设、文化、质量监督等12 部门人员32人,组成6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区)、市直各学校,严格按照《全市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勘查、重点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期间共抽查121所学校(其中中专学校2所,中学44所,小学45所,幼儿园30所),发现安全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327处,发出了82份整改通知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均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凡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争取尽快解决。
  检查情况表明,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做到了领导重视,行动积极,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全意识普遍提高,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了相关领导机构,明确了职责,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建立了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的学校还落实了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部分学校建立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周密安排,进一步加强了内部安全管理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多次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明确教育内部专项整治重点,对所辖范围学校进行了拉网式大排查,并突出抓了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学校饮食卫生管理以及学校内部各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部分学校按照《全市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认真开展了对学校宿舍、食堂、教学和消防设施以及涉及安全的其他重要场所的自查,严格了门卫、值班、巡逻、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制度,积极开展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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