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意见的通知

  2.健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依照国家标准,结合我省建设事业实际,加快制定建设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健全建筑节能标准,逐步建立覆盖建设领域的节能标准体系。
  3.继续做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严格落实居住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重点要做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杜绝建设单位未经施工图审查,私自变更设计图纸,以及施工承包企业无专业资质等级施工,降低施工质量和降低节能标准的现象发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在工程施工实施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建筑节能相关规定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备案,建筑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4.突出抓好公共建筑节能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管机制,达不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交付使用。二是建立并逐步完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制定运行节能管理制度和标准,对既有高耗能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改造。从2007年开始逐步对政府办公建筑中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进行节能改造,争取到“十一五”末期,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平均电耗降低20%。三是积极探索公共建筑节能新机制,建立针对高耗能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制度、能效审计和披露制度,对新建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强制性的节能检测并对其能耗指标进行标识。
  5.积极稳妥地推进寒冷地区供热体制改革。结合我省属寒冷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过渡地带的实际,各地应按照建设部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北方地区的供热体制改革,推行分户计量、单室温控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推进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建筑供热采暖按热量收费政策,将采暖补贴由“暗补”变“明补”,推进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鼓励供用热双方的节能行为;新建集中采暖住宅必须实行按用热量收费,既有建筑改造要实行节能改造与采暖系统改造结合起来,将采暖系统改造作为建筑节能重要内容列入改造费用;按照节能和环保的要求整合供热资源,提高供热效率。
  6.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我厅将会同国家及省有关部门,一方面开展应用可再生能源经济激励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另一方面制定太阳能光热、光电、地热能应用的实施方案,并选择条件成熟的城市进行示范,全面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带动市场需求,推动产业发展。
  7.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按照节能工程设计、施工和技术、产品要求,着力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十一五”期间,在全省18个省辖市全面实施节能65%的地方标准,并逐步上升为国家标准,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二是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及部署更低能耗建筑示范;三是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市级示范;四是建立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应用成套技术和配套政策法规,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建筑节能技术支撑体系。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