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依法集中清理拆除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7〕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依法集中清理拆除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南宁市依法集中清理拆除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市“城乡清洁工程”成果,确保全市进一步依法清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目标顺利实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全面部署、突出重点、依法行政、分步推进”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中国绿城”、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为指导思想,举全市之力继续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国家法律严肃性,确保首府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二、依法清理拆除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种类、范围和重点
(一)违法种类。今年清理拆除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共分六类:
1.因历史原因形成在多次清理中遗留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2.制止新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3.配合治理五乱;
4.配合城区征地拆迁;
5.恢复停车场;
6.配合内河整治。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
1.重点是城市核心区主次干道两侧及五象核心区内,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清理拆除范围;
2.“迎宾长廊”、快速环道、江南大道、江北大道两侧;
3.内河管理范围内;
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范围内;
5.各种待建用地及政府规划预留用地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