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消防工作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格局。各县区、各开发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真正把本辖区的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各项建设目标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2006年至2008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努力加快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步伐。一要组织实施24个重点镇消防规划。二要加快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的步伐。2007年,柳沙站、上林站、隆安站、马山站、黎塘站、城西站、凤岭站、良庆站、六景站等10个消防站要开工建设,蒲庙消防站要完成选址。有消防站建设任务的县区、开发区要抓好消防站的建站工作。三要加大装备建设投入。至2008年,市区及各县消防站的消防车辆、装备器材和消防员防护装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四要抓好辖区消防水源建设。各县区要有消防水源图或建立消火栓档案,制定和落实年度消火栓增设计划。2007年,市区消防水源覆盖率要达到100%。2008年,6个县县城所在地消防水源覆盖率要达到100%。

  (三)落实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消防工作,努力推动城乡消防一体化进程。各县区要把农村防火工作和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列入议事日程,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社区、农村消防工作检查。一要进一步深化社区消防建设,督促所有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都要建立起完善的消防组织网络和落实消防管理措施,充分发挥社区消防的作用,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确保辖区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二要抓好农村防火试点工作并积极推广。各县区要完成1-2个农村防火试点工作并组织推广。各乡镇要与村委会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年底前要建立消防工作组织。年内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督察组,对各县区组织开展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四)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防控能力。积极探索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是解决消防队伍警力不足的一个重要的举措。上林县、隆安县、马山县要进一步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确保专职消防队作战力量及车辆装备满足辖区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各乡镇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2007年底前,各县区60%的社区和30%的乡镇要建立起义务消防队,2008年底前,80%的社区和50%的乡镇要建立起义务消防队。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