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路整治组
组 长:刘正华(兼)、陈建学(兼)
副组长:姜常军(兼)、李秋生(兼)
组 员:市市政管理局、交通局、交警支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道路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和市容环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管,集中整顿不使用密闭车辆及超高、超载、沿街撒落或车辆带泥运行污染路面等问题。
(三)弃土点整治组
组 长:刘正华(兼)、任叙新(兼)、莫桂清(兼)、苏其富(兼)、王力加(兼)、李俊(兼)
副组长:姜常军(兼)、黄步成(兼)
组 员:市市政管理局、国土局、规划局、公安局、水利局、环保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和各城区、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组织对全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建筑垃圾、废土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或处置超过核准范围进行严格查处。
2.对非法消纳场进行风险评估,督促属地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运输车辆整治组
组 长:刘正华(兼)、苏其富(兼)、陈建学(兼)
副组长:姜常军(兼)、李秋生(兼)
组 员:市市政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交警支队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查处无牌照无许可证等违章运输建筑垃圾车辆。
2.严格查处不具备车辆运输手续的非法营运行为,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达到平厢装载、盖严运输和遵章行驶,杜绝超高、超载及密闭装置关闭不严造成撒落的现象。
(五)审批协调组
组 长:尹奇芳(兼)
副组长:姜常军(兼)、黄步成(兼)
组 员:市市政管理局、建委、国土局、规划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园林局和各城区、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对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全市的建筑垃圾处置进行核准,完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协调机制。
2.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和交流,使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在源头、运输和弃置等各个环节上都得到联动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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