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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三(台)大(英)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三(台)大(英)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2007年10月18日 川交发[2007]58号)


绵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县道X111线三(台)至大(英)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绵交发[2007]30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道X111线三(台)至大(英)公路长56.43公里(其中支线长5.93公里),起于三台县潼川镇,止于三台县建中乡与象山镇交界处。该项目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发[2007]55号文批复,按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立项,并纳入绵阳市政府还贷公路“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实施。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函[2003]187号文批复的工程概算为9951.81万元,其中:无偿投入2750万元,地方自筹564万元;有偿投入为银行贷款6637.81万元。现工程已交工验收。经审查,同意县道X111线三(台)至大(英)公路按政府还贷公路项目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以偿还银行贷款。

  二、按照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120号文的要求,收费工作由绵阳市交通局实行“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管理。试收费期限从2007年1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止。工程竣工验收报按有关规定申报正式收费。

  三、收费站设置:在县道X111线设星火(K14+225M)1个收费站。

  四、收费标准:收费公路车型分类按交通部JT/T489-2003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

                                 单位:元/车·次

┌────────┬──────┬──────┬──────┬──────┬──────┐
│      车型│  一类车  │  二类车  │  三类车  │  四类车  │  五类车  │
│    标准   │      │      │      │      │      │
│ 站名     │      │      │      │      │      │
├────────┼──────┼──────┼──────┼──────┼──────┤
│  星火收费站  │   10   │   20   │   30   │   40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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