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三(台)大(英)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2007年10月18日 川交发[2007]58号)
绵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县道X111线三(台)至大(英)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绵交发[2007]30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道X111线三(台)至大(英)公路长56.43公里(其中支线长5.93公里),起于三台县潼川镇,止于三台县建中乡与象山镇交界处。该项目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发[2007]55号文批复,按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立项,并纳入绵阳市政府还贷公路“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实施。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函[2003]187号文批复的工程概算为9951.81万元,其中:无偿投入2750万元,地方自筹564万元;有偿投入为银行贷款6637.81万元。现工程已交工验收。经审查,同意县道X111线三(台)至大(英)公路按政府还贷公路项目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以偿还银行贷款。
二、按照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120号文的要求,收费工作由绵阳市交通局实行“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管理。试收费期限从2007年1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止。工程竣工验收报按有关规定申报正式收费。
三、收费站设置:在县道X111线设星火(K14+225M)1个收费站。
四、收费标准:收费公路车型分类按交通部JT/T489-2003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
单位:元/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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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型│ 一类车 │ 二类车 │ 三类车 │ 四类车 │ 五类车 │
│ 标准 │ │ │ │ │ │
│ 站名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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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火收费站 │ 10 │ 20 │ 30 │ 4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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