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努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围绕莱芜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以十大基地骨干企业为依托,建立专利密集区。推动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强化技术创新,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企业。到2010年,30%的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专利工作机构和管理制度,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达到3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明显提高。
4、大力发展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特色农业。立足 “三辣一麻”及猪、兔、羊等具有莱芜特色的动植物种质资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和种植养殖方法、加工技术专利,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发展壮大农业特色产业。
三、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
(一)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为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形成责权明晰、规范统一、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二)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各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研发、生产和经营全过程,充分研究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保护和文献资源功能,不断增强创新能力。
(三)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建设。鼓励和扶持知识产权代理、评估、诉讼、交易等中介服务组织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逐步建立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
(四)搭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与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库联网,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搭建莱芜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围绕我市支柱产业的发展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或专利信息数据库,加快专利信息的传播、开发和利用。
(五)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围绕我市经济、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提出综合性、全局性的战略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为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四、制定落实知识产权激励政策
(一)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设立莱芜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实施和奖励。扶持专利申请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和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有市场前景、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的专利技术项目的转化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专利专项资金,促进知识产权的产生和保护。奖励在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获得山东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
(二)拓展知识产权的投融资渠道。构建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利用外资和其它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金融机构要放宽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限制,重点支持知识产权的产业化。鼓励和引导外资、民间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资本运营。鼓励企业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等多种形式募集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