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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落实“六个老有”的工作任务,统筹老龄事业和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全市老龄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三个坚持”的原则:坚持与人口老龄化形势及社会经济状况相适应;坚持协调、同步、可持续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2、“五个统筹”的原则:统筹搞好家庭养老与社会保障;统筹搞好老年物质保障与精神保障;统筹老年福利事业与老年产业;统筹加强敬老道德建设与老年法制建设;统筹做好城市老龄工作与农村老龄工作。
  3、“三个强化” 的原则:强化政府责任;强化市场机制;强化社会参与。
  (三)总体目标
  1、健全五个体系:养老保障服务体系;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和教育体系;老龄产业体系;老有所为管理服务体系。
  2、形成两个局面:老龄事业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局面;老年人共享、共建、共融的局面。
  3、达到三个提高 :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服务水平;提高老年人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老龄工作水平;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实现四个转变:由以道德为基础的传统养老模式,向道德与法制相结合的现代养老模式转变;由家庭养老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养老模式,向家庭与社会相结合的养老模式转变;由分散供养、家庭照料为主的养老模式,向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相结合、家庭照料与社会照料相结合的养老模式转变;由单纯的政府福利性养老保障模式,向福利性保障与市场化、社会化相结合 的养老保障模式转变。
  三、基本任务与要求
  (一)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障服务体系
  1、健全家庭养老保障制度。倡导具有时代特点的家庭养老观念,树立社会服务进入家庭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家庭养老这个基础。把敬老养老道德教育制度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列入公民道德建设、党员干部教育、中小学德育教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加强法规政策支持,强化法制和制度的作用,明确个人、社会等方面养老助老的具体义务和责任;制定取消农业税后对农村老年人的优待办法,减轻老年人的经济社会负担;完善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等家庭养老办法,制定扶持家庭养老的政策、办法和措施,调动赡养人的积极性。建立家庭养老监督和调解制度,形成由基层政府、老龄部门、村级组织、老 年组织、新闻媒体相结合的监督、调解网络,督促落实家庭赡养义务和有关方面的责任,及时解决家庭养老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倡导邻里之间、老年人之间、亲友之间互相帮助,探索建立邻里亲友助老网络。“十一五”末,要形成赡养人承担经济供养和精神慰藉义务、社会提供照料服务、基层组织监督落实、政府给予支持鼓励的家庭养老保障体系,使家庭养老的主渠道功能明显增强,多数老年人养老保障的主要问题在家庭中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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