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

  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上报数据软盘;
  7.信用档案上报数据软盘;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办法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本次考核与清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及整治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相结合,凡在检查中发生有拖欠工程款和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以及企业现有条件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所规定条件的,均为不合格。
  逾期不报送考核材料和统计年报的企业,以及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没有开发业绩,且无新开发项目的企业,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考核不合格的开发企业,可分别根据情况给予降级、限期整改、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理。
  五、考核程序
  1.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自检自查,填写考核申报表,写出自检报告,提交企业开发经营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及数据软盘;
  2.企业所在省辖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提出考核结果及处理意见(附表1);
  3.省建设厅进行审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六、时间安排
  1.2007年3月15日之前,各省辖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完成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动态考核工作;
  2.省建设厅在4月底以前对各市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公布结果。
  七、其他事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注册资本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所在省辖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填写变更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提交有关材料,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省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我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的规定,并向项目所在地省辖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接受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情况报省建设厅。省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跨省辖市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省辖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异地开发经营备案申报材料及申报表按规范格式(附件3)上报。
  附件:1.2006年度河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情况汇总表 (略)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登记申报表 (略)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异地开发经营备案表 (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