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领导:张德成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四、继续做好清欠与防范工作。运用必要的经济和行政手段,着力解决剩余的历史拖欠问题。进一步健全并落实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设拖欠工程款信用平台,从制度上遏制和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和工程承包商履约对等担保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覆盖范围,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查处不使用有资质劳务队伍的行为,规范劳务分包行为。认真解决上访投诉问题,尤其加大对县、乡一级上访投诉案件的督办力度,避免出现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对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方式改革。建立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建立系统完整的市场主体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认真开展信用等级评价。
分管领导:何雄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省建设劳务管理办公室、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五、大力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工作。发挥省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联席办公室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重点是清理整顿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不规范、出让金过高及私下转让等行为。严格规范各项收费,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会同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营,保护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出租车服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归口建设部门管理的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稳定。
分管领导:黄旭升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六、进一步加强建设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住宅、市政桥梁和村镇建设等工程的质量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诚信体系,强化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从制度上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杜绝发生一级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加强城市燃气、城市供水等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燃气、供水、桥梁、防震、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特别是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与应急能力。
分管领导:何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