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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4、加强林业气象服务。气象部门要与林业等部门加强合作,建立森林火灾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森林火灾遥感监测和服务,开展飞播造林、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气象服务,提高气象为林业生产安全和火灾应急的保障能力。

  5、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加强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我市粮食、经济作物、畜牧和水产养殖业影响的研究。充分利用有利的气候条件,为指导农业生产,调整种植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农业服务。

  6、加强生态环境气象服务。围绕我市特色农业、绿色食品、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气象服务,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和生态系统安全提供科学的气象依据。进一步完善卫星遥感生态监测,建立和健全生态气候环境监测系统,开展干旱、酸雨、大气成分等监测及生态气候环境预测、预警,加强气候与生态环境相互影响研究、重大工程对生态气候环境的影响评估。

  7、做好交通气象保障服务。交通安全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暴雨、大雾、灰霾、雷雨大风、高温等经常造成道路和车辆(船舶)损毁、交通中断、人员伤亡。广肇高速、广贺高速(建设中)、321国道纵横我市,西江更是泛珠三角的黄金水道,交通气象保障十分重要。在公路、桥梁和码头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交通气象保障工作,及时建设配套交通气象保障系统,建立公路、航运专业气象监测网和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在全市高等级公路和西江沿线安装自动气象监测站,为交通运输安全、旅行安全以及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和实时服务。

  8、加强城市和公共卫生气象监测。在全市各县(市、区)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在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建立城市加密气象观测站点,实现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及时发布城市内涝、雷电、火险等气象灾害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建立气象与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疾病发生规律、病理影响机理的研究,建立气象环境变化对疾病发生发展影响的业务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

  9、加强雷电预警防护工作。气象部门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做好防雷装置安全定期检测、防雷专业资质管理、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加强防雷减灾工作指导,健全雷电业务服务技术体系,开展防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防雷工作的现代化程度和雷电防护技术服务的科技水平。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安全监管、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协同气象部门依法做好雷电灾害防御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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