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继国 市环保局局长
黄 勇 市规划局局长
周小燕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文仁杰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国梁 市工商局局长
李剑涛 市地税局局长
谭庚炳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黎诗义 萍乡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洪江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曹光亮 安源区政府区长
严荣华 湘东区政府区长
何义萍 芦溪县政府县长
刘建萍 上栗县政府县长
聂晓葵 莲花县政府县长
市产业招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外经贸局,姚虎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促进发展产业招商的工作措施
1、构建产业承接平台。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根据确立的产业招商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规划承接平台,抓紧做好产业园区的建设,平整土地和完善其它基础设施建设。抓紧编制承接产业转移的规划,制订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建立开展产业招商、承接产业转移的平台,创造条件,完善产业转移相配套的政策措施。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就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条件、资源品位和分布、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和能耗状况等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研究,尽快编制出承接相关产业或同类型产品的成本分析对比服务手册。
2、保障项目用地。开设土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审批产业转移项目用地及配套设施用地,报批流程从简从快。对于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转移项目,优先给予安排用地指标。属于省、市重大建设的产业转移项目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及时予以调整。
3、保障电力供应,提高园区供电可靠性。加强电力运行调度,进一步强化电力需求管理,供电设施建设与园区建设同步,确保项目建设、生产的用电。在符合国家政策和电源结构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直供或自备电源方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鼓励的产业转移项目实行低于转出地的电价优惠政策。
4、实行规费优惠政策。对于转移项目的各类规费、手续费等,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实行相应的减免政策。标准过高的要坚决降下来。加强对相关中介评价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转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等费用,严格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最低限标准收费。
5、提供人才和用工保障。加强产业发展急需的各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高等院校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培养一大批懂管理会经营的企业管理人才。职业技术院校积极拓展符合企业用工需求的专业,通过校企联合和订单、定向培训等形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我市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转移企业提供数量足够、技能熟练的劳动用工。劳动部门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为转移企业培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