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开展产业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7〕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萍乡市开展产业招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八月六日
萍乡市开展产业招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的经贸合作,扩大工业领域产业招商规模,促进全市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根据赣开放办字〔2007〕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 我市产业招商工作方案。
一、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意义
当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沿海地区高速发展,经济扩张和技术进步所引发的产业升级正悄然进行,国际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的速度不断加快,特别是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受劳动力、土地、能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制约,部分产业正加速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为我市经济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承接产业转移,是策应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我市产业优化升级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将在3-5年内基本完成。时不我待,不及时抓住,我们将丧失一次历史性机遇,将一步被动,步步被动。萍乡地处“长珠闽”经济发展的腹地,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同时享受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惠政策,具有投资成本低的比较优势,为我市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大开放为主战略,以招商引资为抓手,以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为主线,进一步创新和改进招商方式,大力发展产业招商,完善产业配套,加速产业集聚,降低招商成本,提高我市工业领域产业招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产业招商的新突破,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承接产业转移的原则
1、选大不选小。“大”指投资规模大、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大、创税能力大、就业容量大。
2、选优不选劣。坚持杜绝对环境污染大的项目落户,控制占地大、能耗高、产出低的项目。
3、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引进新兴产业,填补我市产业空白,有利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