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7〕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07〕1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落实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担负起保障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各职能部门认真按照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
二、着力抓好专项整治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2007年萍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萍府办字〔2007〕35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监督力度,认真抓好对种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的专项整治,全面完成食品安全各项整治目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完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