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濮政[2007]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濮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疾病,职业病防治是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各有关部门积极努力,为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企业生产经营模式和劳动用工制度等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由于一些地方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一些企业对职业危害缺乏认识,忽视职业病防治工作,给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同时也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生命健康的大事,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从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明确职责,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务求实效。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
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加强协调与配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提高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