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的意见
(宁政发[2007]2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05〕42号)精神,发挥和加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南京,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政府与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的内容与形式
市政府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有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就拟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等征求意见,通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座谈会、通报会等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安排。会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会议材料提前送达与会人员,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统战部共同做好相关落实工作。
市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可视需要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列席。市政府组织的有关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检查工作,可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市政府印发的文件,视其内容抄送民主党派、工商联。
市政府在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过程中,根据情况征求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专长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顾问或参加咨询机构,也可就某些专题,委托民主党派、工商联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相关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对口联系。对口联系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工作需要通报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和改革的重要举措;就研究制定重要政策、规划,提请市政府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等,征求意见建议;委托或联合开展工作调研;视情邀请相关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重要专业性会议等。对口联系的形式包括:情况通报会、座谈会、视察调研、联合举办活动、推荐培养党外人才、抄送有关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