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少加油站存在安全管理上的隐患。尽管已申报参加年检的加油站基本上都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从现场检查情况看,部分社会加油站存在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的情况,安全距离不足、没有消防器材、没有静电接地装置、静电接电装置虚设、油罐为地上覆土罐、罐区使用不防爆抽油设备,配电柜电器设备裸露、消防水泵、电气设备、照明灯管等不防爆等种种现象,占抽查社会油站总数的40%。还有20%被抽查的社会加油站油罐容量超出危化证规定的等级,有极个别社会加油站还另行建造油罐、在加油站罐区安装流量计、用鹤管发油等,违反了安全、消防、计量、税务等规定。小部分加油站挂的标识模糊不清,还有个别社会加油站按照品牌企业形象建造,甚至挂上知名品牌的标识,误导欺骗消费者。
三、理顺工作思路、理清各种关系,进一步完善年检工作的制度和程序,推动年检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针对年检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我委下一阶段将对我省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整顿、规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年检后续工作
1、 对于年检不合格的成品油零售企业,要求逐项对照商务部《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在2007年度年检中,经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我委将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资格,注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将撤销的决定通告工商等管理部门。
2、对于年检不合格的成品油批发和仓储企业,要求逐项对照商务部《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的有关要求,在2008年6月30日前实施整改,对于期满尚不符合条件的批发和仓储企业,我委将向国家商务部上报申请撤销其批发或仓储经营许可资格。
3、各地级市上报需予以关闭注销的零售企业,经审核后将撤销其零售经营许可资格,注销其经营批准证书,并将撤销的决定通告工商等管理部门;对于关闭取消的批发、仓储企业,经审核后将向国家商务部上报申请撤销其经营许可资格。
各整改企业及申请注销企业名单将于2007年11月15日-12月15日在我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各地经贸部门于2007年12月30日前将公示反映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委,并严格督促各整改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暂缓办理该类企业的批准证书有关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