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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的意见

  (三)自查验收阶段(9月至10月)。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活动进行统一检查和总结,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莱芜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把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自上而下、精干有力、高效运行的创建活动组织领导体系。
  (二)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创建节水型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服从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和安排,按照分工和工作计划,各负其责,扎实工作,使这项工作既分工明确,又协调一致,稳步推进。凡领导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创建目标,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找出差距,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查漏补缺,抓好整改。对硬件建设不达标的单位,要抓紧落实建设资金,限期完成。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强督查,定期调度。对创建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创建中涌现的好典型,好经验要及时进行推广,以点带面,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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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莱芜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名单
  2、创建节水型城市责任分工一览表(略)

莱芜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莱芜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民胜    (副市长)
  副组长:苏文德    (市政府秘书长)
      冯兆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
      王圣林    (市建委主任)
  成 员:殷秀林    (市发改委主任)
      宋尊会    (市经贸委主任)
      师承瑞    (市科技局局长)
      高发林    (市财政局局长)
      亓卓坤    (市水利与渔业局局长)
      崔忠恕    (市统计局局长)
      李海金    (市环保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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