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春运工作的通知
(豫建城〔2007〕6号)
各省辖市(扩权县)建委(局)、公用局、市政局:
2007年春运工作将从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历时40天。根据建设部和河南省春运指挥部关于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春运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我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春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构建和谐春运为目标,以"以人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乘客至上、服务为本"为春运工作指导原则,进一步落实建设部公交优先的战略决策,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方便、快捷、顺畅的出行服务,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工作责任
为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我省城市公交客运行业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协调处理春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厅城建处,负责春运的具体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城市公交客运行业的春运领导工作,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掌握春运动态和信息,落实春运安全责任目标,建立春运工作旬报制度,定期报告春运工作进度和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三、规范市场秩序 合理安排运力
各城市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对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清理整顿的文件精神,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客运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运营环境。要对非法运营的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残疾人专用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社会车辆等进行彻底清理,进一步巩固清理整顿成果。严禁出租汽车敲诈和拒载行为发生,维护春运期间城市公交客运的正常秩序。
各公交客运企业要提前做好2007年春运客流调查、预测工作,根据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和旅游流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春运运营方案和应急措施,科学安排运力,适时增加车辆,调整和增辟线路,通过开通大站快车、区间车等措施,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营效率,满足乘客需求。同时,重点做好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学的集散和调度工作,保证乘客"走得及时、走的安全、走得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