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进一步优化工业发展环境
22、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方式和服务体系监督、测评、评价制度。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整合国有资产,将优质资产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成立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积极探索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多种担保方式,扩大担保规模,增加担保品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运用工商、税务、质检、金融等部门的信息,建立以信用采集、信用登记和评估、风险预警等为主要内容,服务于企业经济活动的中小企业信息采集平台,提高企业资信透明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利益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原则,整合现有社会服务资源,进一步培育和开发服务市场,建立和完善管理咨询、创业指导、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技能培训等服务平台,构建多主体、多层次、多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23、加速人才引进和培养,为工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高度重视培养企业家队伍,引导和组织企业经营者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积极为本地企业家学习进修、参观考察和投资创业创造条件;大力实施“借脑”工程,吸引外地企业家来萍投资创业。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采取多种方法,在产品开发、技术攻关、决策咨询、联办研发机构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大人才柔性引进力度和引进国外智力力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兼职。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制定各种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创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作用的社会氛围;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建立与工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技能教育体系,努力建设高素质、高技能型职工队伍。
24、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加快工业发展搞好服务。环境是最大的品牌,是最重要的形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开展“创优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萍发[2006]10号)的要求,坚决做到“四个明显、四个杜绝”:企业生存环境和全民创业环境明显改善,杜绝法定税费以外的不合理负担;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杜绝拖延、刁难企业办事的现象;执法水平明显改进,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野蛮执法的不良行为;社会诚信程度明显提高,杜绝不守信用、坑害投资者利益的现象。
八、加强对工业发展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