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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工作第二次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七)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市能够享受该项奖励扶助而确认上报对象数5429人,已发放3888人。全市地方财政应配套资金79万元,已全部落实,已下拨354.34万元,其中市直本级安排36万元已全部拨付。除萧县尚有部分县级配套未发放外,其余县区全部发放完毕。
  二、存在问题
  从此次检查的情况看,全市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工作与前一阶段相比,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按照省市要求,无论是资金配套,还是工程建设进度,均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有:一是少数地方配套资金缺口较大。全市十二项民生工程各县区应配套资金6047.31万元,截至10月下旬,实际到位资金仅为4301.88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71%。其中,萧县配套资金到位率仅为29%。二是部分工程资金拨付率较低。十二项民生工程中有7项工程资金拨付率低于50%。其中,城乡医疗救助、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生活救助、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拨付进度均低于30%,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三是部分工程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主要体现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和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三项工程建设方面。砀山县、萧县(除砀山县农村饮水安全2006年第一批工程主体全部完工外)相关项目基本都处于制定建设方案、施工计划及招标等前期准备阶段。特别是两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使用开行贷款5000万元(其中,萧县1500万元,砀山3500万元),工程迟迟不能开工,今年仅支付贷款利息就达170余万元,既造成资金闲置,又增加了财政负担。四是工作制度不够健全。虽然各县区均按要求建立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及办事机构,但大部分县区没有建立相应的各种会议和情况报送等工作制度,县区民生办与相关部门之间联系不畅,沟通不力,不能及时掌握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和充分发挥民生办的综合协调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为促进我市十二项民生工程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实施进度,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尽快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为充分发挥民生工程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各县区应按照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要求,尽快建立民生工程工作会议制度和民生工程情况报送制度,明确民生办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切实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配套资金筹措力度和项目资金拨付进度。针对配套资金缺口较大的具体情况,各县区要千方百计扩大资金筹措渠道,通过压缩一般性开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和力争财政超收等措施筹措资金。省政府提前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要确保优先用于民生工程资金配套。同时,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凡项目资金已到位的,要尽快将资金拨付下去,发放到位,特别是发放到人的项目资金,不仅要拨付到专户,更要尽快打卡发放到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而滞留。年底前,各县区所有项目资金,要全部拨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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