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消防支队加强城市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方案及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消防支队《加强城市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方案》、《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标准》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六日
加强城市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方案
(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七年八月六日)
为认真贯彻《
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为宗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宿州”大局,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规范与提高并重,完善社区消防管理网络,加强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推进社区消防综合治理,努力促进社区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消防管理机制,使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得到规范,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消防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公共消防安全得到切实加强,火灾事故发生率大幅度下降,所有城市社区和居民住宅小区达到消防工作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城市社区消防组织和消防工作制度、档案,确保消防工作落实。
成立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组,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组建由保安队、联防队和志愿者参加的社区义务消防队。制定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制度,包括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工作例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和巡查、消防安全警示措施、居民防火公约、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消防器材维护管理、消防工作考评与奖惩等各项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建立城市社区消防工作档案,包括社区基本情况、消防工作组和义务消防队、消防工作制度、消防会议和活动记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防火检查和巡查记录、火灾隐患督促整改记录、消防器材登记册及维护保养记录、火灾事故记录等,并做到内容详实,保存完好。
(二)加强城市社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消防安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