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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2.认真分析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基础信息
  市局将利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数据对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进行统计,了解高收入人群的税源分布情况,在2007年12月10日以前将统计结果下发各局。各局要充分地利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信息,进行深入分析,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将重点单位的辅导工作责任到所、责任到人,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3.进一步提高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率和申报准确率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率和准确率直接决定着个人收入和纳税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各局要抓紧时间,做好“两率”工作。市局在11月至12月份安排一次全市范围代扣代缴单位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自查工作,对申报不完整或申报有错误的单位进行纠正。各局要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本辖区内代扣代缴单位明细申报自查工作的宣传和辅导工作,努力提高申报率和准确率。
  三、以新思路、新方式搞好自行纳税申报的宣传工作
  市局制定完整的宣传工作方案,进行整体工作报道。主要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新浪网等制作专题节目播放,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公益广告进行宣传,在各大报纸进行广泛报道,编写印发宣传材料下发各局。各局要充分利用本地区的宣传优势,制定宣传计划,主导宣传舆论。要把有关宣传材料及时下发到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纳税人。
  四、优化纳税服务,做好自行纳税申报的受理工作
  2007年度自行纳税申报仍然采取三种申报方式:网上申报、上门申报和邮寄申报。各局要积极引导纳税人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自行和集中代理),同时要为上门申报提供方便,在纳税服务大厅提供网上申报的环境,避免出现纳税人排队拥堵现象,建立对邮寄申报的处理机制。各局应开设专门受理申报补税的窗口,为申报补税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建立自行纳税申报定期反馈制度
  各局要根据市局的统一要求,建立自行纳税申报数据信息反馈制度,加强上下级间的沟通。
  (一)2007年12月25日前,各局报送2007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详细报告准备工作开展的情况。
  (二)2008年申报期期间,各局根据市局回放的数据和本辖区的申报情况,进行数据比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随时掌握申报进度,适时提醒纳税人尽早完成自行申报。
  (三)各局向媒体公布自行纳税申报人数之前,要与市局进行联系,把握宣传时机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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