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地税个〔2007〕428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1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以下简称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自行纳税申报工作
国税发〔2007〕111号文件首先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自行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局要认真学习总局文件精神,在总结和分析2006年的工作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和部署2007年的工作。
做好2007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我局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新闻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广大代扣代缴单位及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有力的信息化手段和丰富的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数据的支撑;2006年初战告捷的丰富工作经验。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个人所得税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纳税人依法申报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环境和管理手段有待进一步改善。因此,各局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税,不断深化改革,继续优化服务,努力完成2007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任务。
二、以创新和服务意识做好自行纳税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国税发〔2007〕111号文件安排,2007年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要“精心准备、早做准备”。
(一)做好自行纳税申报的组织准备
市局成立以卜祥来总经济师为组长,由个人所得税处、办公室、法制处、评估处、征管处、纳税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运维中心等处室参加的领导小组,对2007年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各局也要相应地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负责本局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各局要向当地政府报告2007年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
(二)做好受理自行纳税申报的工作准备
1.完善自行纳税申报的工作制度
各局要结合总局及市局的工作要求,制定适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特点的整体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受理申报制度、绿色通道服务管理制度、集中代理申报制度、涉外人员管理制度、纳税信息保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使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