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一)青云水厂二级保护区
1、市沙石总公司综合码头及木材码头:位于取水泵房上游1400米左右,隶属市国资公司。
要求:规范装卸经营活动,不得装卸废渣、垃圾、粪便、油类及有毒有害物品;停靠装卸的船舶,禁止向赣江排放生活污水、废油和倾倒垃圾,保持污染物零排放。
牵头部门:市国资公司
配合部门: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执法局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30日
2、自发沙石堆放码头:位于取水泵房上游3900米,隶属西湖区桃花镇。
要求: 迁移出饮用水源保护区。
牵头部门:西湖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执法局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30日
(二)朝阳水厂二级保护区
1、市航运码头。位于取水泵房上游1200米左右,隶属市交通局。
要求:规范装卸经营活动,不得装卸废渣、垃圾、粪便、油类及有毒有害物品;停靠装卸的船舶,禁止向赣江排放生活污水、废油和倾倒垃圾,保持污染物零排放。
牵头部门:市交通局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执法局、市公用局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30日
2、五味园酒店。位于取水泵房上游1300米左右,私营企业。
要求:禁止向赣江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倾倒垃圾。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配合部门: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公用局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30日
3、省航务局工程船厂。位于取水泵房上游1500米左右,隶属省交通厅。
要求:禁止向赣江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倾倒垃圾。
牵头部门:省交通厅
配合部门: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公用局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30日
4、江西造船厂。位于取水泵房上游1600米左右,隶属市交通局。
要求:禁止向赣江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倾倒垃圾。
牵头部门:市交通局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公用局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30日
5、江西四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取水泵房上游1650米左右,隶属市交通局。
要求:禁止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排入赣江;停靠装卸的船舶,禁止向赣江排放生活污水、废油和倾倒垃圾,保持污染物零排放。
牵头部门:市交通局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公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