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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

  (五)文化体育
  任务指标
  --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普遍、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
  --积极参加省内外、国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不断提高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和比赛成绩。
  主要措施
  1、在全社会大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把扶残助残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大局。广泛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在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等活动中,要有扶残助残的具体要求。
  2、各级残联综合服务设施要有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专门场所,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周到服务。市、县区残联要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体生活。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特教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残疾人美术、书画、摄影、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
  3、举办残疾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大赛和展览。积极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评选和展出。扶持残疾人文学艺术创作,组织笔会等多种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4、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工作的指导和扶持,有计划地培训残疾学生。
  5、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惠服务,满足残疾人休闲、娱乐、健身、训练、竞赛等文化体育需求,切实改善残疾人身心状况,提高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市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并完善相应的无障碍设施。
  6、健全市残疾人体育协会组织,大力加强残疾人体育规划、培训和管理工作。所有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向残疾人免费开放。
  (六)社会环境
  任务指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动员范围。
  --将扶助残疾人工作纳入各地的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培养、提高社会助残意识。
  --办好电视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广播专题节目。
  主要措施
  1、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动员支持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和反映残疾人生产、生活情况,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等教育内容,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社会环境。
  2、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引导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和“法律助残”等扶残助残活动。发现、培养、宣传新的助残先进典型、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残疾人事业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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