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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晋建建字[2006]386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建总公司、中央驻晋企业:
  9月下旬,建设部牵头组成的督查组对我省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在肯定我省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我们的不足。为贯彻建设部和我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有关精神,落实活动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现就进一步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目前,全省大部分市已经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各市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有步骤分阶段抓好方案的实施和落实,没有制定方案的市要根据省厅的方案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一是查专项整治方案和领导机构的制定和建立情况。本市和所属各县、本企业和所属子公司是否按要求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和成立了领导机构;二是查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情况,看是否按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是否有活动记录。三是查各工程项目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是否制定了活动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项目应急预案、预防高坠的措施、工程实体防护情况等,要切实把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

  三、有重点的开展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处于高位运行,太原、大同、晋中等市不同程度的发生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这三个市要针对本市安全生产形势,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监管,确定一些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开展整治活动。结合四季度开展的综合执法大检查,省里要对今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四、开展塔吊等大型起重设备的专项整治工作。
  去年至今,我省施工现场塔吊事故增多,有的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断折倒坍事故、有的在安装阶段发生事故、也有的在使用阶段发生事故,成为事故高发的危险源。要求各市在开展以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活动的同时,要对塔吊等大型起重设备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对施工现场大型起重设备的监管,慎用一些问题厂家的产品,塔吊安拆要有专项方案,使用有资质的队伍进行拆装,塔吊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加强对塔吊的备案登记管理和运行过程的监控,遏制塔吊事故多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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