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发布制度。开展企业春季农民工需求状况和求职情况统计分析供求发布,以指导和调节市场供求,引导农村劳动者求职择业。
二、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系列活动
1、举办专场招聘会。
在春节前后,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组织一批信誉好、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举办“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一方面帮助农村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另一方面满足用人单位对农村劳动者的用工需求。招聘会后要对农村劳动者就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服务。
2、开展“零距离、心连心、送服务”活动。
在农村劳动者相对集中返乡的时间,选择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乡镇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活动,向农村劳动者发放“春风卡”。活动中组织一批合适的就业岗位发布,开展现场招聘,并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及维权等咨询服务。
3、积极开展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
择优选择定点培训机构,面向农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窗口、信息发布栏,劳动保障网站等多种媒体,集中向农村劳动者宣传职业培训政策和相关信息,公布我市定点培训机构相关信息,包括培训工种、培训地点、培训费用、联系电话等内容。持《就业服务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的农村劳动者,可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结业后,根据自愿的原则,可申报参加相应工种和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对具备条件的农村生活困难救助对象实行补助,即持《就业服务卡》和《安徽省农村生活困难救助证》的农村人口,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制度的指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加强横向联系与合作,建立劳务输出基地。
充分利用三县农村劳动力资源的优势,并积极联系农村劳动力相对集中的周边地市的就业服务机构,加大横向联系,建立劳务输出协作关系,实现劳动力资源共享,为我市日益增加的人力资源需求提供稳定的来源。
5、开展全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劳务输出工作,促进农村劳动者就业,将对2006年度全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6、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