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莱政办发〔2007〕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我市于1995年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今年1月又予以重新确认。为巩 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促进市民生活环境质量的不断提高,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家卫生 城市长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家卫生城市是目前我国评价城市整体卫生水平的最高荣誉,对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 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国家卫生城 市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审一次,平时不定期明查暗访并予以通报,综合考评不达标的暂 缓确认并限期1年进行整改,再次复查仍不合格者撤销其命名。城市环境卫生具有面广、量 大、易反复等特点,一旦放松管理,极易出现反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 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科学治理”的爱国卫 生工作方针,认真落实《
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莱芜市爱国卫生管理暂行规定》, 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做到日常保持与突击活动相结合,群众性运动和专项治理相 结合,促进爱国卫生工作由“运动模式”向“常态型模式”转变。要以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 城市成果为目标,大力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要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和工作制度,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积极开展以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德意识为重点的宣传教育,营造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影响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高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加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HTF〗农贸市场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 网点专项规划。现有的农贸市场,要尽快配套完善上下水、公共厕所、垃圾储纳设施等卫生基础设施。新建农贸市场要高标准、高起点,着重推行超市化;对需改造或调整的农贸市场要提升档次,使其达到规范要求。市场举办单位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卫生保洁责任制,确保市区的农贸市场达标。
(二)加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建设。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成区内小街小巷改造建 设工作的意见》(莱政发〔2007〕5号),莱城区要按期完成所有街巷的改造任务,同时配 备齐全环卫设施;尚未开工改造的,要搞好日常保洁。钢城区、高新区和泰钢工业园区要积 极开展小街小巷的综合改造,近期不能综合改造的,要彻底清除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 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箱,搞好日常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