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提供政策支持。
充分利用好已制定的支持政策,在市级权限内,制定完善更加有利发展的投资、引资、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可操作性政策,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对贡献大、效益好、发展快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进行奖励。建立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在原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金基础上,增加安排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规模,以后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长,当年专项资金未用完的结转下年使用,主要用于支持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项目、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拓展企业与金融单位的联系渠道,积极扩大重点企业授信额度,推动商业银行对重点项目采用多种方式予以信贷支持,确保商业银行用于企业技术进步信贷比重稳定提高;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向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及科技孵化器发放贷款。
(九)提升集成能力。
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企业自身技术、产品、市场营销等优势,提升利用外部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的能力。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搭建集宏观政策引导、生产要素协调、投资融资服务、产品协作配套、对外合作促进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从企业产品研发、生产到营销、管理以及扩张的全过程,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
(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逐步理顺和界定不同部门间的职能分工,大力推进部门间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建设,有效解决跨层级、跨区域和跨部门的问题。进一步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现审批的法定化和标准化,积极探索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机制。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手段,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逐步建立网上服务大厅,确保“十一五”期间50%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在线办理。注重发挥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与服务。加强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
(十一)注重人才培养。
健全激励机制。鼓励技术、知识产权等生产要素参与投资和分配,积极推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骨干技术人员年薪制,支持实行股权、期权奖励制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奖励为新型工业化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坚持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发挥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前沿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企业技术带头人。加强继续教育、职业教育以及劳动力转移培训,培养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的各类高技能人才。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