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加强硬环境建设。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着力推进路桥、隧道、供水、供热及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显著增强城市载体功能,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完善铁路、公路、水路、空运立体交通网络,不断提高辐射能力和运输能力。深化口岸通关作业改革,简化通关手续,积极探索新型口岸运行机制,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边检、外运等部门、单位合力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二十)加强对外宣传。以宣传经济优势和良好的经济环境为重点,从整体上树立哈尔滨形象。在国家、省等重要媒体开设哈尔滨专栏,与国际上有影响的媒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宣传推介哈尔滨。加大对外来投资企业在我市创业发展的宣传力度,以成功典型树立开放形象。商务、经济合作促进、贸易促进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合作和联系,争取在我市举办更多的国际性、地区性展会,并以展会为载体,加强对我市的宣传和招商引资项目的推介,扩大我市的对外影响。
(二十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和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在现有基础上逐年增加。积极争取国家、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支持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对境外专项招商和重大外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予以适当补助,对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出口予以倾斜。重点支持优势出口企业新产品研发、国际市场开拓、出口品牌培植,支持出口基地做大做强。
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运转高效的保障机制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在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督促作用,统筹部署全市对外开放工作,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协调和督办。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有关全市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外资项目推动和外商投诉等问题。实行市级领导联系和督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制度,加强对外来投资项目的协调推动;实行市级领导联系重点外来投资企业制度,切实为外来投资企业解决问题、提供服务。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加快推进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制定和完善工作措施。
(二十三)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推行“一岗双责”制度,将对外开放工作各领域工作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单位,并以此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提高目标考核比重,将原考核办法中的招商引资指标由7分提高到10分、出口指标由3分提高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