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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为了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加快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促进循环经济全面深入发展,根据《深圳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的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城市持续竞争力为目标;以发展理念创新、法制创新、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产业创新、文化创新为动力;以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为抓手,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全民参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促进人口、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发展循环经济,共建和谐深圳。
  三、组织领导
  深圳市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及部门共同参与。
  四、活动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活动,进一步扩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影响,增强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普及循环经济理念,初步建立我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公共展示平台、技术交流平台和信息数据交换平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城市持续竞争力。
  五、主要内容
  (一)系列宣传活动。
  1.《深圳特区报》在“深圳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巡礼特刊”基础上继续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分类型逐一进行深度报道,《深圳商报》、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设相应专栏,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月的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深圳报业集团、广电集团。
  2.制作完成《深圳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大型电视系列片;启动《循环经济在深圳》专题片摄制工作。
  责任单位:深圳大学传播学院。
  3.配合推广月活动,重点对示范项目进行专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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