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加快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促进循环经济全面深入发展,根据《深圳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的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城市持续竞争力为目标;以发展理念创新、法制创新、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产业创新、文化创新为动力;以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为抓手,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全民参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促进人口、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发展循环经济,共建和谐深圳。
三、组织领导
深圳市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及部门共同参与。
四、活动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活动,进一步扩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影响,增强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普及循环经济理念,初步建立我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公共展示平台、技术交流平台和信息数据交换平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城市持续竞争力。
五、主要内容
(一)系列宣传活动。
1.《深圳特区报》在“深圳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巡礼特刊”基础上继续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分类型逐一进行深度报道,《深圳商报》、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设相应专栏,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月的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深圳报业集团、广电集团。
2.制作完成《深圳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大型电视系列片;启动《循环经济在深圳》专题片摄制工作。
责任单位:深圳大学传播学院。
3.配合推广月活动,重点对示范项目进行专题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