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关于上报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
(晋建房函字[2006]510号)
各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
为了落实省建设厅、物价局、工商局转发《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房字[2006])382号)和山西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方案》,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情况沟通机制,现就上报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情况紧急通知如下:
一、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各市要将房地产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成立情况、办公地址、联络人员及联络方式、投诉电话和信箱等内容,于11月底上报省建设厅房地产产业处。各地级以上城市要在当地房地产网或政府网上开辟专栏,宣传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成效,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
二、定期上报整治情况。各市要加大对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每月10日前报送“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查处情况表”和上月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特别是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11月底前,上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查处情况表”和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第一阶段进展情况及查处的三个典型案例。各市房地产专项整治的报送情况将,在山西建设信息网进行公布,并作为评选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