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1.加强老年文体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老年文化和体育纳入全民文化和体育健身的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老年文化和体育事业。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文化体育公共资源建立健全社区、乡镇老年文化体育组织,县(市、区)要加强老年文化体育工作。“十一五”期间新建和扩建一批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设施,2010年大中城市和县(市、区)要新建或改(扩)建1至2所老年活动中心,平原地区、丘陵地区的乡镇、街道至少建立1所老年活动室,盆周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的镇要力争建立1所老年活动室,鼓励、帮助村(社区)建立老年活动站。在各市(州)和县(市、区)力争建设1个功能比较完善的老干部活动中心(馆、室)。到2010年建成布局比较合理、设施基本完备,方便老年人参与的文化体育设施。
2.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基层老年文体活动,鼓励和倡导基层文化创新发展。加快四川省老年艺术团的筹建工作,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汇演、老年才艺展演和老年体育健身运动会。广播电台、电视台办好老年文化专题节目。文学、影视、戏剧界创作优秀的老年题材作品。新闻出版部门办好老年报刊,不断完善面向老年人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加强农村老年文化建设,积极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3.完善老年教育网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办好老年大学(学校)。尚未建立老年大学的市(州)和县(市、区),“十一五”期间应兴办1所老年大学。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积极兴办老年学校。到2010年全省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在现有基础上增加500所。整合资源,利用各地老干部活动中心,开展老年教育。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举办讲座、学习班、培训班、形势报告会,就近就地开展老年人思想教育。重视对老年农民的培训,把老年教育与老年人脱贫致富、维护权益、破除迷信和移风易俗结合起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鼓励和倡导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1.鼓励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继续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引导老年人,特别是老年专业技术人员和以老干部、老专家为主的“五老”,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科技开发、信息服务以及维护社会治安、参与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鼓励农村低龄、健康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等经济活动。积极倡导和支持老年人广泛开展自助互助活动。努力探索实现老有所为的新形式。逐步推进老干部工作进社区,实现利用社区设施为老干部服务,老干部利用自身优势为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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