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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安排意见

  负责人:彭渝。

  牵头单位:省经委。

  3.支持民营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实行优惠政策。今年摸清情况,落实到企业。

  负责人:张炜、杨书军。

  牵头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4.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共性技术研发,达到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标准的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可享受相关支持政策。今年有实质性进展。

  负责人:罗冶平。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二)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1.推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与民营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鼓励科研单位向民营企业开放非涉密的实验场所。以政府为主导或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在产业园区建立研发、检测、模具等共性技术平台。

  积极培育技术市场,不断满足民营企业对人才、技术和信息的需求。今年组织国家863计划研究成果在川对口洽谈会和我省大学、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对口洽谈会各1次,组织民营企业参加,为民营企业提供国家863计划研究成果100项,先进实用技术100项。

  负责人:罗玉彬、姜树林。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2.提出支持科技人员到民营企业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办法。

  负责人:黄泽云、罗玉彬。

  牵头单位:省人事厅、省科技厅。

  (三)壮大民营企业技术队伍。

  1.民营企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享受优惠政策。2007年摸清情况,逐一落实到企业。

  负责人:杨书军。

  牵头单位:省地税局。

  2.对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取得显著成绩的民营企业,其属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或奖励。提出具体办法并落实。

  负责人:黄泽云、陈璞。

  牵头单位: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

  3.提出鼓励民营企业实行待遇从优激励机制的具体工作措施,吸引更多的各类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

  负责人:黄泽云、唐小我、陈璞。

  牵头单位: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

  4.提出在政府奖励、成果申报、专家评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方面,民营企业职工与国有企业职工一视同仁的具体意见。

  负责人:黄泽云、罗玉彬、陈璞。

  牵头单位: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

  (四)发展循环经济。

  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提出我省主要资源综合利用的重点领域和激励机制,税务部门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逐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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