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做好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民意测评工作的通知
(晋建直党字[2007]31号)
各直属单位党委、机关各总支、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狠抓落实年、作风建设年”的部署,进一步改进省直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充分发挥省直机关在“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山西”中的重要作用,经省委同意,省直工委决定在省直机关开展“三服务、三促进”(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市场主体(纳税人)服务;促进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换)作风建设活动,并从今年开始,委托专门机构、每年对省直机关具有公共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的单位的“三服务、三促进”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进行一次民意测评。
今年的测评委托山西省社情民意中心负责测评。被测评单位(省直各厅局)共44个。我厅列为被受测评单位之一。
参加测评人员总数5000人,参评人员由以下几类人员构成:
1、省直机关干部职工代表。
2、市级对口业务部门单位干部职工代表。
3、各类企业和纳税人代表。
4、其他
以上各类人员代表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按专业方法随机确定。
测评内容:一是省直机关作风建设的总体情况;二是被测评单位机关作风建设情况;三是对被测评单位提出具体意见。
测评时间:从4月10日起开始启动,到5月底结束。
测评方法:采取随机电话访问和现场问卷调查两种办法。根据测评结果,利用计算机软件系统计算出对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的满意度,以及汇总出对被测评单位的建设、意见,上报省委、省政府。
据此,各单位、各部门应尽快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尽快对工作范围内的各单位下发征求意见卡,发放范围尽可能大一些,覆盖面广一些。虚心听取所属对口单位的意见,要让干部群众知道建设厅十分重视作风建设、效能建设。
(二)在过去工作中对下级,对基层、对群众如有不和谐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近期内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服务单位,当面征求意见,解释情况,化解意见。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建设厅的实际情况,及建设厅所做的大量有益于社会、有益于群众、有益于基层的工作。以便能让社会、群众、基层正确看待和认可我们的工作。
(四)各单位要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要关心群众,关心基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制止“三乱”,兑现承诺,不搞吃拿卡要;要文明办事、礼貌待客,体现建设厅良好的精神风貌。不能因为我们工作人员的不注意在社会中、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