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批山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
(晋建科函字[2007]131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有关大型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促进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在各类工程上的广泛应用,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第六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07]157号),我厅决定组织申报第十一批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工程申报条件
1、2006年以来开工、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资金到位、社会影响大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2、采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中至少6项新技术的综合性示范工程或应用某一项(含子项)新技术水平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和环保应用技术”为必选项或单独申报节能示范工程。
3、在推广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作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4、3年内完成全部新技术内容,使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
二、 申报示范工程的程序
1、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可申报,按上述省级示范工程的条件,填写“山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请按附件格式打印),一式两份。
2、各市建设局或主管单位初审后,于2007年4月30日前统一报省建设厅科技处。
3、省建设厅将从批准的省级示范工程中,择优选取3-5项申报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三、其它
各市建设局(建委)、大型施工单位接此通知后,请组织有关单位申报,并督促第9、10批示范工程中未验收的项目尽快申请验收。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视同科技成果,各类优质工程的评选应优先从“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中选取,以提高优质工程的科技含量。
联系电话:0351-3580129。
附件:山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表
山西省建设厅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