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拓印古代石刻、金属铸品的批准。
二十二、市卫生局(8项)
1、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3、核发医师执业证书及注册;
4、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
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6、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8、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核发。
二十三、市人防办(6项)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2、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
3、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改造、拆除、封填审批;
4、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或开发利用审批;
5、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设计文件审批;
6、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或修建地面设施审批。
二十四、市安全监管局(12项)
1、(权限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
2、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4、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许可;
5、(权限内)矿山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认可;
7、煤炭经营许可、资格审查;
8、煤矿企业开办和关闭矿井的审核;
9、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许可;
10、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
11、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
12、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
二十五、市气象局(6项)
1、对申请防雷专业设计、施工资质乙级、丙级单位的初审;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3、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
4、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5、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二十六、市工商局(10项)
1、广告经营许可;
2、企业核准登记(含私营企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