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村镇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20、建设工程招投标事项的核准;
21、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2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收费;
2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及收费;
24、征收工程定额测定费;
25、工程档案建档服务;
26、影响古树名木的建设工程避让和保护措施审批;
27、自来水报装立户及收费。
十二、市房管局(17项)
1、商品房预售许可;
2、城市房屋拆迁许可;
3、房屋拆迁期限延长和暂停期限审批;
4、未完成拆迁安置补偿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查;
5、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核;
6、房屋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7、前期物业管理动用维修基金的审核;
8、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登记审批;
9、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批登记;
10、征收白蚁防治费;
11、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
1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核发;
13、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备案;
14、城市房地产抵押转让、登记;
15、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申报;
16、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
17、住宅公共用部位、公共用设施维修基金归集。
十三、市环保局(10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核;
3、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4、排污许可证核发;
5、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许可;
6、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的审批;
7、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设施审核;
8、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审批;
9、因教育科研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审批;
10、征收生活污水治理装置费。
十四、市交通局(14项)
1、市内水路营业性运输许可;
2、港口设施建设审批;
3、港口经营许可;
4、在港口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的批准;
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6、载运危险物品准运证核发;
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许可;
8、机动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