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07〕37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1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开展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对做好项目经理向建造师平稳过渡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设部通知要求,抓紧开展调查摸底、审核工作,并按时做好网络上报和书面上报。
二、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点击《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调查信息上报系统》,使用企业资质申报身份验证锁或在网上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填写上报相关信息,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调查表,并将表格与附件资料或证明材料上报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辖市建委(建设局)或省直有关厅局企业资质管理部门。
三、二级以下建筑业企业可登录《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调查信息上报系统》,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注册生成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填写上报信息,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表格,并将表格与附件资料或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辖市建委(建设局)或省直有关厅局企业资质管理部门。
四、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或省直有关厅局企业资质管理部门接到企业上报资料后,要登录系统认真核对网络填报信息和有关企业资质证书、个人资格证件、业绩材料原件,确保调查表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务必于2007年5月20日前将《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及汇总情况上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五、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是一项严肃的行政管理工作,各主管部门和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期完成上报任务。对不按时上报相关信息资料的,要给于通报批评,对拒不上报相关信息或填报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给与资质或资格处理。
附件:关于开展建筑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