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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主任:娄桂华,成员:李树魁、王忠伟、张立明、姜希敏、林奇昌、林强。
  2.主要职责
  ①负责全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范与应急的日常工作;
  ②组织编制、修订环境污染总体应急预案;
  ③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
  ④综合协调全省各级环境污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
  ⑤受理应急事件报警,传达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指令,调度相关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理;
  ⑥负责与国家、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及其成员单位信息沟通;
  ⑦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⑧办理和督促落实省环境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
  (三)处置应急事件队伍及分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主要由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局机关自然保护处等单位和部门人员组成。其中: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小组以省环境监察总队为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环境监测监控突发事件的处置小组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主;废弃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处置小组以省固废管理中心为主;核辐射、泄漏突发事件处置小组以省辐射环境监督站为主;环境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处置小组以机关自然保护处为主。
  六、应急处置
  (一)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省环保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即转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简称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现场处置小组、现场监测小组、宣传报导组和专家咨询组。
  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李 平
  第一副总指挥:周海成
  第二副总指挥:国 元
  第三副总指挥:李景彬
  第四副总指挥:李北松
  成员:娄桂华、王忠伟、张立明、姜希敏、林奇昌、李树魁、林 强
  2.主要职责:
  ①下达启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命令;
  ②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指挥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展开工作;
  ③指挥应急处置小组进行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工作;
  ④指挥应急监测小组开展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范围、程度;
  ⑤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污染区域的警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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