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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建设委员会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淮南市建设委员会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办〔2006〕97号)


凤台县、各区建委(城建局),委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建安明电〔2006〕25号)转发给你们,重点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落实。
  一、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督促施工单位科学安排作业时间、必备防暑药品,严格执行气温超过38度以上停止施工现场作业的要求,防止因中暑等引起的安全事故。
  二、认真做好夏季卫生防病工作。积极改善和落实职工食堂、宿舍卫生条件,确保饮食卫生,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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