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室责任人:城市建设处处长 魏 琳
22.严肃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责任领导:副厅长 黄旭升
副厅长 何 雄
处室责任人: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处长 张 申
建筑管理处处长 张 达
建设工会主席 张桂婷
23.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完善制度,规范服务,重点抓好建设系统服务窗口、省级青年文明号在行风建设中的先进示范作用,认真纠正建设领域行业作风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责任领导:副厅长 张德成
副厅长 黄旭升
副厅长 何 雄
处室责任人:政策法规与城建监察处处长 林涵碧
建筑管理处处长 张 达
城市规划与风景园林处处长 郭凤春
城市建设处处长 魏 琳
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 马永光
村镇建设处处长 张 冰
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主任 黄 孟
纪检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姬中勋
五、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24.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加强对行政审批、各项资质资格审查程序的规范和监督。深入推进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城市规划、企业资质管理、市政公用事业行业、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住房公积金、城市房屋拆迁)。规范厅行政审批大厅各项审批工作,完善制度、简化程序、遵守承诺、强化监督,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领导:副厅长 张德成
副厅长 黄旭升
副厅长 何 雄
处室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刘江明
政策法规与城建监察处处长 林涵碧
建筑管理处处长 张 达
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处长 张 申
城市规划与风景园林处处长 郭凤春
城市建设处处长 魏 琳
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 马永光
村镇建设处处长 张 冰
行政审批大厅负责人 宫保民
25.继续加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设立“小金库”。加强对厅属社团组织财务收支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财务审计制度,每年对两个以上社团组织进行财务审计。
责任领导:副厅长 张德成
处室责任人:人事劳动教育处处长 杨汉君
综合计划财务处处长 李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