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厅长 查 敏
分管领导:纪检组长 唐鸿艺
处室责任人:纪检监察室主任 赵培彬
5.严格执纪,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和“一案双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出现严重问题,特别是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在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厅长 查 敏
分管领导:纪检组长 唐鸿艺
处室责任人:纪检监察室主任 赵培彬
6.厅党组积极支持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同时,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厅长 查 敏
分管领导:纪检组长 唐鸿艺
7.厅直各单位依据厅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制定本单位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及时报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认真抓好落实。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厅长 查 敏
分管领导:各分管厅领导
处室责任人:纪检监察室主任 赵培彬
二、宣传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
8.认真组织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4~5月集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抓好“学、摆、建、查、树”五个环节的工作,使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牢固、道德修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改善。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厅长 查 敏
分管领导:纪检组长 唐鸿艺
处室责任人:机关党委调研员 李庆新
人事劳动教育处副处长 吕中元
纪检监察室主任 赵培彬
9.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江泽民文选》、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编发《河南建设纪检监察》简报,在厅网页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及时利用厅宣传橱窗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设立廉政建设图书室,通过开展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筑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促使领导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厅长 查 敏
分管领导:纪检组长 唐鸿艺
处室责任人:厅办公室主任 刘江明
纪检监察室主任 赵培彬
10.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监督。年内,组织开展对全省建设系统委(局)和领导干部在加强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调研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