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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政办发明电[2006]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
  从7月3日凌晨2时开始,我市普降暴雨,局部地区大暴雨,截至7月4日凌晨3时,全市平均降雨113.3mm。其中,降雨量超过100mm以上的乡镇有28个,最大雨量点在五莲县于里镇,达到168.5mm。截至7月5日6时,全市大中型水库蓄水量较雨前增加0.47亿立方米,全市各类蓄水工程蓄水量达到4.69亿立方米,部分中小型水库已达到汛限水位,绝大多数小塘坝已满库蓄水,对全市防汛工作造成较大压力。李兆前书记、李守民常务副市长就防汛工作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刘西良副市长多次调度雨情水情,作出防洪安排。从这次降雨开始,我市防汛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近期防汛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特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
  入汛以来,我市天气复杂多变,防汛工作已到紧要关头。各级各部门要认清今年汛期特别是当前防汛工作面临的形势,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汛抗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时刻牢牢抓在手上,充分做好抗大洪、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二、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
  要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和目标,确保防汛责任分解清晰,环环相扣,各负其责。当前汛情急迫,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工程防汛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认真组织技术人员检查巡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确保每个工程、每个环节不出问题。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对度汛工程、防汛准备、防汛值班、洪水调度等防汛措施落实和抗洪抢险及救灾的全过程负责。主汛期,各级防汛责任人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外出。要严格执行《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防洪。对因不到位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措施,确保度汛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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