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
(一)要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与监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回头看”活动,关闭各类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深入细致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加强源头管理。要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重点防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五一”前和节日期间,要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突出抓好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整顿验收工作,对民爆企业要巩固前段整顿成果,从原料进厂、质量检验、仓储运输、生产工艺流程、中间产品到产成品,逐一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建设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加强对黄金、冶金、建材、电力、军工、渔业船舶、林业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关闭。要加强对渔船、渔民的安全监管,严禁渔船带“病”作业,严禁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要严格措施,强化监测预警,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四、及早准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据省安委会转发的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6-8月)全省平均降水量400-500毫米,大部分地区较常年略偏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超前工作,切实做好汛前防范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汛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威胁、危害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制定防范措施,做好汛前检查,加大安全投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五、加强协作配合,搞好值守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