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

  (一)申报资料目录;
  (二)《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与申报资料装订,两份单列;
  (三)《河南省创建市政公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工程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五)工程项目创建“省级市政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及措施一份;
  (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和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件;
  (七)反映施工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的书面材料管理;
  (八)各市建设(市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分)对施工各阶段安全文明生产评价及综合评价报告(含质量)复印件一份;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各阶段划分:道路、广场工程划分为路基和路面阶段;管线工程划分为沟槽和安装回填阶段;桥梁工程划分为基础、下部和上部阶段;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给水厂站、燃气厂站、排水泵站等的构筑物工程划分为基础、主体和装饰阶段;路灯工程划分为基础和安装阶段;隧道工程划分为掘进(或沟槽)、结构施工和装饰工程阶段。
  (九)工程项目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和本地区其他安全奖的有关证明复印件;
  (十)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部位[施工现场全貌、沟槽、路基、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大门及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现场住宿、食堂、厕所、消防设施、施工场地及材料堆放等]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的5寸彩照20张(附文字说明);
  (十一)能完整、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音像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现场整体面貌;
  (2)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情况(重点拍摄会议室、各类管理人员的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现场五牌一图、宣传栏以及现场硬化、绿化等);
  (3)施工用电(主要拍摄主要线路的分布、各级配电箱整体布置以及内部配置、机械设备接线情况等);
  (4)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情况;
  (5)“三宝四口”(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预留洞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六临边”(沟槽基坑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侧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防护状况;
  (6)支模架体设置状况;
  (7)施工现场安全通道防护状况;
  (8)其它能够反映安全文件生产亮点及特点的内容。
  (十二)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U盘或光盘一份。
  第十六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申报“省级市政安全文明工地”:
  (一)没有向所在市建设(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提出创建“省市政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并未在省建设厅城建处备案的;
  (二)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
  (三)现场管理人员未参加年度安全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能持证上岗的;
  (四)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中受到严重警告、责令停工或通报批评的;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