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车船税宣传提纲》的通知

  客货两用汽车按照载货汽车的计税单位和税额标准计征车船税。
  六、船舶的税额是如何规定的?
  船舶按照净吨位区间确定具体适用税额。其中,船舶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每吨4元;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的,每吨5元;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的,每吨6元。
  考虑到非机动驳船只有与拖船连接才能发挥运输功能,条例规定非机动驳船和拖船各按上述船舶税额的50%计算征收。其中,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计算。
  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还车船税?
  为了减轻纳税人的损失,条例规定,如果已缴纳了车船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或灭失,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又找回的,纳税人应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八、车船税有哪些减免税政策?
  1.为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减轻低收入者的负担,对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免征车船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管理,因此这些车辆也属于车船税的免税范围。
  2.为了扶植农业、渔业的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拖拉机、捕捞和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3.为了支持国防建设和满足警务保障的需要,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和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4.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对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免征车船税。
  5.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的要求,体现外交对等原则,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6.为鼓励和扶持我省城市、农村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2007年度减半征收车船税(以后年度如何减免,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时另行研究明确)。
  九、车船税由什么部门负责征收?
  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对于机动车,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节约纳税人的缴税成本和时间,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纳税人未能提供完税或免税证明的,应代收代缴车船税,并及时向国库解缴税款。
  十、车船税应当在什么地方缴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