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7〕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和全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应急管理,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增强做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应急管理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措施,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总体而言,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还比较薄弱,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公共安全面临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尤其突出的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领导责任不能有效落实,工作不够到位。一些社区、乡村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尚未把应急管理作为自身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体制机制不健全,应急力量十分薄弱,与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是提高全社会应急能力的迫切需要,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将事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增进社会和谐。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关键时期。全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通”的奋斗目标,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应,牢牢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坚持整合资源、强化能力,为有效开展应急管理提供基础条件;坚持统一指挥、协同应对,保证应急处置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努力实现“五个建立”,即力争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切合实际、平战结合、责任明确、实时联动”的基层应急管理体制;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工作机制;建立信息、队伍、物资、技术支撑的基层应急保障平台和基层应急宣教网络。